孕期體重管理
孕婦 BMI 與孕期增重指南
孕期不適合直接用 BMI 判斷體重狀況。正確方法是以孕前 BMI為基準,對照建議增重範圍,確保媽媽與寶寶的健康。
重要觀念:孕期 BMI ≠ 健康指標
孕期體重本來就包含胎兒、羊水、胎盤、血液量增加等因素,用當下 BMI 判斷體重過重是錯誤的做法。 應以懷孕前的 BMI分類,再對照各分類的安全增重範圍。
孕前 BMI 查詢工具
孕前 BMI21.0
孕前體重分類正常體重
建議孕期總增重11.5–16 公斤
建議增重速率每週約 0.4 公斤(孕中、晚期)
⚠️ 以上為 IOM 建議參考值,實際增重目標請由婦產科醫師依個人狀況調整。
孕期增重建議表(依孕前 BMI)
體重過輕(BMI < 18.5)
12.5–18 公斤每週約 0.5 公斤(孕中、晚期)
正常體重(BMI 18.5–24.9)
11.5–16 公斤每週約 0.4 公斤(孕中、晚期)
體重過重(BMI 25–29.9)
7–11.5 公斤每週約 0.28 公斤(孕中、晚期)
肥胖(BMI ≥ 30)
5–9 公斤每週約 0.22 公斤(孕中、晚期)
資料來源:IOM(Institute of Medicine)2009 孕期增重指南;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孕期體重管理建議。
為什麼孕期不能用 BMI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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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兒與胎盤
足月胎兒平均 3–3.5 公斤,胎盤約 0.7 公斤,羊水約 0.8 公斤,這些都會計入體重但與體脂無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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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液量增加
孕期血液量增加約 1.5 公斤,乳房發育約增加 0.9 公斤,體液儲留約 1.5–2 公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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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謝需求不同
孕期每日額外需要約 300 大卡(孕中期起),限制飲食過度可能影響胎兒神經發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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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確追蹤方式
以孕前 BMI 分類 + 每次產檢體重記錄,對照增重曲線,由醫師評估是否在合理範圍。
孕期增重的組成(正常體重孕婦 11.5–16 公斤)
胎兒3.2–3.6 公斤
胎盤0.6–0.8 公斤
羊水0.8–1.0 公斤
乳房組織0.7–1.0 公斤
血液量增加1.2–1.5 公斤
體液儲留1.5–2.0 公斤
脂肪儲備(母體)2.5–4.5 公斤
醫療免責聲明
本頁內容僅供一般教育性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孕期體重管理涉及個人健康狀況,請務必與您的婦產科醫師或助產師密切配合,依個人情況制定孕期體重管理計畫。